泰国硕士学位预定,泰国留学读硕士中介

2023-11-11 16:38:45来源:西游留学网作者:智库News 阅读量: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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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一跳

结束合同后付费

泰国硕士学位预定,泰国留学读硕士中介

迄今为止的承诺没有兑现

这笔钱不是打水漂了吗?

合同结束后,中介公司想注销

王某作为委托人(乙方),某公司作为受托人(甲方),双方于2021年9月7日签订《泰国硕士办理合同书》。

本合同约定甲方帮助乙方办理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取得证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总学费20万元,签约支付第一期学费12万元,学历学位认证后支付第二期学费8万元。

合同签订后,王某通过网银向某公司股东李某转账12万元。

两个月后,王先生发现一家公司发布了注销清算公告,并联系了该公司的联系人赵先生,被告知可以继续获得学历学位。 王某还向该公司邮寄了债权申报材料,但该公司并未理会。 王某向该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后,该公司未能办理注销登记。

随后,王某将某公司李某、赵某诉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返还12万元并支付利息。 上述三被告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未作出答辩。

法院:合同无效,返还费用

1

《泰国硕士办理合同书》有法律效力吗?

我国教育部认为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前提应该是学生通过合法合规获得的学历学位。 王先生没有泰国某大学的硕士学位,所以某公司不仅仅提供学历学位认证的处理服务。

《泰国硕士办理合同书》约定过于简单,没有对王某如何帮助泰国某大学获得硕士学位做出细致安排这份合同约定帮助王某获得经教育部认定的泰国某大学硕士学位证书的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正常硕士课程

因此,《泰国硕士办理合同书》违反我国学历学位管理、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此合同的目的是以违法或违规手段获取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学位,实现正常的学历学位管理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

王某根据该无效合同支出的12万元,可以依法要求返还合同对方所在单位,对于王某要求某单位返还12万元的诉讼请求,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2

王先生主张的利息能得到支持吗?

王先生声称的利息是实际上资金被占用的损失。

王某欲获得国(境)外硕士学位,但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相关法规政策了解不充分,不看清楚合同内容就签订合同、支付价款,王某自身存在相应的过错。

但某公司签订合同不到3个月就进入清算程序,无视王某债权申报涉嫌诈骗,过错程度明显高于王某。

在充分考虑双方过错的基础上,王某主张的计息标准和计息点属于合理区间,对王某主张的利息,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也予以支持。

3

股东李某和联系人赵某负责吗?

李先生是某公司唯一的股东,由于合同约定王先生向李先生的银行账户付钱,李先生无法就自己的财产独立于某公司举证,李先生对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王某主张业务联系人赵某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应承担连带责任,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一事实,故王某要求赵某对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据不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决某公司返还王某12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李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警惕留学中介诈骗

海外留学中介机构一般为需求方提供海外学校的专业选择计划、学校联系申请、签证、语言培训等服务。

中介机构承诺取得的学历学位时间远低于正常学制时间、入学门槛极低、代理考研完成论文等内容的,都是以违法或违规手段试图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学位,有正常的学历学位管理和国(国)外学历

近年来,一些中介机构以国、境、洋学历、学位认证为“市场”,广告主炒作“学制短”、“门槛低”、“合格率高”,以“速成”为噱头吸引消费者,无利可图。 特别是新冠灾祸期间,一些中介机构“无需出国”“网上授课”吸引了不少用户,一些学生也上当受骗。

在这个事件中,学习者会被不良中介机构的“学制短”“不需要去国外”等宣传所引导,支付高额的费用,学习者自身存在一定的过失。 法院对双方签订的合同给予否定评价,判定中介机构退还款项,维护了该学生的利益。

为了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法官提醒如下

1

充分理解相关法规

有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意向的人,必须充分理解法规政策。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明确规定了留服中心提供学历学位的认证范围和暂时不提供认证服务的范围,用户必须充分了解这一点。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还于2021年3月和2022年3月公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的补充说明》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的补充说明(二)》,多次提醒有出国留学意向的人员的“跨境远程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学位”不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范围内据了解,“受新冠灾祸影响被迫在线学习部分或全部课程的留学人员,在符合国外大学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后,获得的学位可以正常认定。”

2

仔细识别信息

面对中介机构宣传的相关信息,学生要主动登录目标高校官网,识别宣传信息是否存在夸大或不实。

特别是入学要求、学制时间远远低于所在国家同类课程的一般要求时,学生应高度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3

及时维护权益

学员发现中介机构有欺诈行为或者收受金钱后不提供任何信息服务的,应当固定证据,采取适当措施及时维护自身权益,防止损失扩大。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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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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