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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美国绿卡的途径及要求:工作移民与亲属关系移民详解

2024-07-01 17:59:29来源:西游留学网作者:名佚 阅读量:0

相对于申请中国的永久居住,申请美国的绿卡似乎要容易一些。

通常来说,申请美国绿卡有两条路可走。一是通过工作移民,一是通过亲属关系来移民。不管是走哪条路,都有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申请人为受益人提出绿卡资格申请 (I-140 / I-130),第二步是受益人在境内进行身份调整 (I-485),或在境外使馆申请移民签证。

大多数的同学,从国内来美读书,然后工作,走的多是工作移民途径。工作移民 ( Based ) 按照类别主要有三(宗教及投资人士属类此不赘述):1) 杰出人才;2) 高学位人士;3) 专业人士。这三类申请要求各异,获得绿卡的等待时间也大不相同。

杰出人才是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方面,享有国家级声誉的人士。这一类(EB-1)不申请需要劳工纸 ETA-750,细分如下。

EB-1a -

此类申请,不需要雇用证明。但条件较为苛刻,必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 获得过国家/国际级大奖;

2. 拥有会员资格;

3. 被主要媒体报道;

4. 独自/共同评审过他人工作;

5. 在科学、学术、艺术、体育、商业等领域有显著贡献;

6. 在主要刊物上发表有学术文章;

7. 其工作作品曾经参展;

8. 在著名机构任领导职位;

9. 你有高薪下属;

10. 其艺术作品具有商业成就。

EB-1b - and

此类申请,需要有雇用证明,受益人必须在学术领域至少工作了三年,且满足下列条件中任何两条:

1. 获得杰出奖;

2. 拥有会员资格;

3. 有专业报道;

4. 独自/共同评审过他人工作;

5. 有科学、学术上的贡献;

6. 在主要刊物上发表有学术文章。

杰出人才 EB-1c 的跨国公司经理类( or )

略。

EB-2 - an or an Alien of

高学位人士是指雇用职位要求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在取得学士学位后有 5 年相关经验)。注意,这一要求是工作职位的要求,你本身拥有高学历并不一定能申请此类。

坛中大多数的同学都是申请的这一类,其中又有 PERM 和 NIW 之分,需要劳工纸 ETA-750.

常规的 PERM 是指申请由雇主提出,并且需要先有劳工纸(ETA-750)的批准。

NIW 即所谓国家利益豁免,是说你所从事的工作对美国而言,具有国家一级的利益,你因此要求豁免劳工纸(但仍需要提交 ETA-750B). NIW 的申请,不需要雇主的支持,受益人可以自己申请。这里的豁免,是仅指劳工纸的豁免。其它和 PERM 完全一样。

EB-3 - a

专业人士(EB-3)是指雇用职位要求有学士学位(或无学位但有 2 年相关经验)。同样,这是职位的要求。

这一类的申请,和 EB-2 PERM 差不多,除了学位的要求稍低之外。因为劳工纸的缘故,申请须由雇主提出。无 NIW 一说。

由上可以看出,雇主申请型有 EB-1b, EB-2 PERM 和 EB-3; 而自己申请则是 EB-1a, EB-2 NIW 两类。

理所当然,EB-1 最快,由于排期总是当前,顺利的话从开始申请到收到绿卡不超过六个月。EB-2 次之,通常在 2-3 年之间。EB-3 的时间就要长一些,在五年左右。如果在申请过程中,有 Name Check 的问题,其造成的延误无人可以准确地断言。

对绿卡申请要求不太清楚的人,经常会错误地认为有博士学位就可以申请 EB-1,硕士学位申请 EB-2,学士 EB-3.

其实,申请 EB-1 类并无学位要求一说,任何学位的拥有者或是无学位人士,都能提出申请。

EB-2 和 EB-3 虽然有学位的要求,不少人误解为是只要自己拥有该级学位,就可以申请对应的类别。不是这样的。这个学位的要求,是指该职位对学位的要求。比如说有一个职位只有 BS 的要求,即使你有 Ph.D.,在那个位置上也只能申请 EB-3 类,--除非雇主能够把职位要求改为 MS,或者你另谋高就。--这一点要注意才是。

这个学位,不是非得是在美国拿到的不可。

对于学历不足的人,可以用工作经验来顶,美国境外的工作经验也是算数的。但这个经验必须是在另外一个公司,或是另外一个职位上获得的。不能因为你现在已经在这个职位上工作了五年,就打个广告要 5-year .

另外常见的误解是关于 NIW. 如前所述,NIW 嫡属 EB-2 类,与同类的 PERM 排期一样,只是不需要申请劳工纸而已。由于以前的劳工纸的申请费时颇长,且 I-485 处理较快,所以走 NIW 比 EB-2 PERM 能省时间。随着 PERM 处理的加快,以及 I-485 的延缓,NIW 在时间上的优势也越来越小。

NIW 的好处是,不需要雇主支持,所以成为与老板关系微妙的同学的首选。这样,即使在 I-485 提交 180 天之内跳槽,也不存在任何的风险。另外,因为没有 ETA-750 的要求,广告费用也能省下来。

但是,NIW 有一大麻烦,两大命穴。麻烦是要准备 6-7 推荐信,其中的苦楚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了解。两大命穴则是经常被移民局 RFE 到,试论证你为什么不能申请 PERM,或试论证你的工作对美国的利益有全国范围的影响。

如果在你开始联系推荐信的时候,就开始打广告申请 PERM,你走 PERM 比 NIW 不但要快(排期从 PERM 算),而且省事儿(不需要等推荐信,也没有上面提到的两大 RFE 之忧)。

有同学问,可不可以同时递交不同的 I-140 申请?答案是 Yes. 但是请注意,有的不同申请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

如果你同时申请 EB-1a 和 EB-1b,那没有什么关系,没有任何的冲突。

倘若你申请 NIW 之后又申请 PERM (EB-2/3),那么移民局拒了你的 NIW,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为什么?既然你能够、而且在申请 PERM,那么就说明你不是一定需要 NIW 的。

还有,在你申请 PERM 时,如果既有 EB-2 也有 EB-3 的,那么你是在招徕移民局对你的特别青睐(也许 DOL 就 audit 了)。因为同一个职位,是不应该有不同的学位的要求。

还有要注意的一点是,递交雇主支持型的 I-140 时所表明的意向是,当受益人拿到绿卡时就为该雇主工作,这里并没有要求受益人在 I-140 递交时必须正在为该雇主工作。所以在校学生,不是只有 NIW 一条路可走。

又由于 AC-21,受益人在递交 I-485 之后可以更换雇主(参见“试释 I-485 换工作的 180 天”),所以技术上说,一个你从未为之工作过的雇主,是可以为你申请绿卡的。其要点是,当你的 I-485 在审批的时候,你必须有一份与 I-140 上的相同或相似的工作。That's all.

因为雇主支持型的申请,其 I-140 是由雇主提交的。故而命脉捏在别人的手里面。在 I-140 被批准之前,雇主可以随时撤回;在 I-140 批准之后,雇主也可以在你递交 I-485 的 180 天之内废止。如果你的 I-485 已经 180 天了,你就没了后顾之忧。所以,人们一般都依此而在 180 天之后才更换雇主,--虽然你不必如此(只要雇主承诺不撤 I-140 即可)。

对于 EB 申请,每年中国大陆出生的名额是 9,800 (140,000 的 7%)。其中 1, 2, 3 类各占 28.6%(剩余名额为由宗教及投资人士使用),年度内未能使用掉的名额,不能带到下一年度,但上一类别未能使用的名额可以转入下一类别在同一年度内使用。

这里的年度是指每年 10 月 1 日开始的财政年度。

由于有上面名额限制的问题,排期的概念被引入了进来。所谓排期,是指开始绿卡申请的第一天。如果申请了 PERM,那么是 DOL 收到劳工纸申请的那一天;否则,是 USCIS 接到 I-140 申请的那一天(或 的那一天)。

职业移民的申请分两步走,分别是 I-140 和 I-485. I-485 只有在受益人的排期当前时,才能提交;也只有在受益人的排期当前时,才能被批准。

亲属移民( Based ),则是完全不同的情况。亲属移民的申请者,必须是美国公民,或是绿卡持有者。美国公民可以申请其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移民;对于绿卡身份,则只能申请配偶或未婚子女移民。

亲属移民的名额是 226,000,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者也存在排期的问题。

亲属移民的类别是这样来划分的:

FB-1 公民之未婚子女(名额是 23,400)

FB-2a 绿卡的配偶、不足 21 岁之未婚子女(名额是 114,200 x 77%)

FB-2b 绿卡的 21 岁以上未婚子女(名额是 114,200 x 23%)

FB-3 公民之已婚子女(名额是 23,400)

FB-4 成年公民(21 岁以上)之兄弟姊妹(名额是 65,000)

同样,上一类别未能使用完的名额可以转入下一类别在同年度内使用。

对于公民的配偶、不足 21 岁之未婚子女,成年公民(21 岁以上)的父母,没有排期和名额的问题。

在文学作品中,通常的情节是找个有身份(绿卡)的人嫁了,自己也就因此也有了合法的身份。这是严重的误导呀!如果你和有绿卡的人结婚,然后你的配偶为你申请绿卡,就属此类。你已经在美国境内的话,在配偶为你提出申请之后,自己必须维持五年左右的合法身份,才能够步入绿卡的第二阶段 I-485。你尚在国外的话,则必须等待五年左右才能申请移民签证。在此期间,很难获得任何非移民签证来美,除非是 H-1/L-1 (三年之后可以申请 V)。

一个好的替代方法,是等你的配偶转成公民之后(最多 3-5 年),你就可以马上申请调整身份(或申请移民签证),而没有排期的久等了。

注意,这里的重点是婚姻在绿卡之后。

如果结婚是在配偶的绿卡批准之前美国申请绿卡条件,即使拖到配偶的 EB 绿卡批准之后你才提出申请,你仍在 EB 之内而不属于 FB 。所以,在 EB 绿卡批准之前结婚,配偶的绿卡等待时间将大为缩短。

如王五同学在京工作,已婚有小女岁三。王老大旅美多年,混成了公民。王小女想通过王老大移民美国,行得通吗?

可以,只要愿意等。1) 王老大先以 FB4 类申请王五,十年;2) 王五变绿后以 FB-2a 类申请王小女,接着五年。

申请亲属移民,需要的表格,请参考“亲属移民从 I-130 开始”。

除了上面提到的两大类移民,另外还有抽奖移民 ( ) 和难民及政治庇护 ( and ) 两类。中国大陆出生的同学与抽奖无缘。

申请政治庇护,一旦被据,限期离境,要么成为“黑”人,只有通过与公民成婚来“漂白”一条路。

在成功地获得了庇护批准之后,你的政治避难行为却使你与中国政府结成了冤家。如果你的护照有了问题,或有其它任何需要中国领馆帮助的事务,就象寡妇死了儿子,没有指望。领馆会要求你签个声明,否则庇护绿卡 (AS6/7/8) 持有者是换不到新护照的。而你一旦签了,移民局又会来找你的麻烦,关于你当初申请庇护的真实性,绿卡被因此吊销也是说不准的。

政治避难批准之后,可以申请到美国的旅行证,但只能用于中国之外的旅行(申请不到中国签证)。想要回国的话,恐怕得熬到五年之后拿到美国护照的时候了。

在略述了绿卡申请的两大类之后,我们来看看整个绿卡的申请过程。

找到一份工作,同时公司同意为你申请绿卡;

公司刊登广告(招你时的广告也可);

公司申请劳工纸 ETA-950 (PERM) ;

公司提交 I-140 (EB-1b 类可免广告/劳工纸);

或自己提交 I-140 (EB-1a/NIW).

在 I-140 提交的同时或以后(不论其是否已经批准),只要你的排期当前,就可以提交 I-485. 在交 I-485 之前,你需要进行移民体检。

在提交 I-140/I-485 之后,你就有了移民倾向,想在境内进行单纯非移民身份的延期和转换,就有了限制。同样,这个时候你离境之后想再申请非移民签证,也是很难得到的。

H-1/4 和 L-1/2 是移民局认可的,具有移民/非移民双重倾向的身份/签证。所以转换或维持这样的身份、申请这样的签证,对于 I-140/I-485 没有任何的影响。

相反,如果是 B/F/J/TN 等,要么不会批准,即使批准了也会给绿卡申请带来负面的效果。

在 I-485 提交的同时或以后(只要还在 ),你自己可以随时申请 AP/EAD. AP 是让你在一定时期内能够不需要签证而返回美国,而 EAD 是赋予你不受限制的在美国的工作权利。

依赖于你提交 I-485 时的非移民身份,使用 AP/EAD 会使你的非移民身份失效而变成单纯的 AOS. 尔后,如果你的 I-140 被拒而造成 I-485 的被拒,或 I-140 批了而 I-485 被拒,你的 AOS 身份就丧失了基础,面临立即离境的局面。

如果你在境外时,你的 I-485 被拒(或 I-140 被拒),在 30 天之内你仍可以用 AP 入境(因为你有上诉的权利)。上诉期之外美国申请绿卡条件,你可以凭有效签证入境。

I-485 提交之后,移民局会通知你去打指纹。

移民局还要对你进行背景调查,其中由 FBI 进行的 Name Check 是通常延误的罪魁祸首。如果两、三年也没有结果,可以寻求外界帮助、或打官司 WOM.

如果在提交 I-485 之后,排期倒退,你的 I-485 的处理不受影响,但绿卡的批准则要等到排期的再次当前。

一旦你开始了移民申请,你的 H-1 身份可以超出六年。在提交I-485 180 天之后,可以更换雇主,请留意 "same/" 的问题。

在 I-140/I-485 的申请过程中,移民局可以要求提供更多的材料,谓之 RFE. 请尽早回复。

I-485 的处理中,是否需要面试是各异的。工作绿卡申请人,可以无需面试。

凭 # 你可以在移民局的网站,查看你的申请状态,并可在注册之后要求移民局把状态的更新 email 给你。

在绿卡批准之后,你有一些要注意的事项,如白皮书的申请和 的登记,因为这些会影响你以后的入籍申请。

在批准之后,工作移民五年可以申请入籍,亲属移民是三年。申请可以提前三个月递交。申请入籍时需要再次进行 Name Check

美国绿卡申请要有下面五个条件:

1、在申请加入美国国籍之前_申请人必须一直在美国居住过一段时间_并且必须在美国当地移民局的一个所属区域居住。

2、申请人必须满18周岁_并且获得绿卡身份的时间满5年_在此期间离开美国的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或者,申请人满18周岁_并且已和美国公民结婚并生活在一起满3年_在此期间离开美国的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同时,配偶必须成为美国公民至少达到3年。

3、具有听、说、读、写基本英语的能力,对美国历史和政府有较好的认识。证明申请人是否具备这一条件,就是通过公民入籍考试。移民局官员会就美国历史和政府方面的常识提出10个问题,申请人必须至少答对6道题才算通过考试。

4、具备良好的品德。若想加入美国国籍_申请人必须是一个有良好道德质量的人。如果申请人在面试时没有实话实说_那么移民局可能会以“缺乏好的品德”为理由而拒绝入籍申请。

5、所有入籍申请人都愿意支持和捍卫美国和美国宪法,认同美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申请绿卡客观性条件:

1、在美国境内购置房地产;

2、在美国申请银行户头;

3、保持美国驾驶执照、信用卡;

4、家人或亲属尽可能定居在美国;

5、在美国找一个职位;

6、经常回美国,即使是短期停留。

美国绿卡:

美国永久居民卡(),亦称作绿卡(),是用于证明外国人在美国境内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种身份证件。

绿卡持有者的合法永久居留权是由官方授予的移民福利,其中包括有条件地在美国居留与获取工作的许可。持有者必须保持他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该身份所需的某个条件不再满足时,持有者将可能失掉该身份。

美国申请绿卡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年满21岁;

2、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语言、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申请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现金。并且对于投资的期限要满足五年,只有满足了这一个基本条件,才算是获得了最基本的美国移民条件,当然,也可以在之后获得永久居住权。于此同时,对于投资人也是需要没有犯罪记录,身体也需要健康;

4、对于EB-5投资人不必要有商业背景、年龄以及教育程度和语言能力能条件的限制,正是由于这一宽松的条件,使得美国移民更加的简单化;

5、申请人无不良记录:凡是申请美国移民,都需要提供本国出具的无犯罪证明,中国公民要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无犯罪证明,办理时间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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