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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教育机构对留学学生收取咨询费,但不提供服务或退款,被起诉或出庭。

2024-07-05 17:58:33来源:西游留学网作者:酒僧 阅读量:17539

财经实习生赵梦瑶/文

某教育机构对留学学生收取咨询费,但不提供服务或退款,被起诉或出庭。

近日,经营者财经获悉有关广州藤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藤华”)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那起事件的原因是邓小平和广州藤华的服务合同纠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广州藤华不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也不能拒绝到法庭

据查,2017年11月11日,邓小平与广州藤华签订《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委托合同》。 该合同旨在帮助邓小平成功完成海外留学入学申请。

合同签订后,邓小平向广州藤华支付留学咨询服务费35000元。

由于广州藤华氏因内部人事变动、股东与管理层发生矛盾等因素,未向她提供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邓小平从2018年8月30日起与广州君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重新签订研究生海外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合同,在该公司的协助下,向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

广州藤华没有为她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收取的留学咨询服务费应全额返还。

因为广州藤华没有出席,也没有参加答辩,也没有提交证据。

法院认为广州藤华违约,要求退还留学咨询费

法院认为,邓小平与广州藤华签订的《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委托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和强制法规的规定,双方应当依照合同履行。

但邓小平提交的与广州藤华员工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广州藤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擅自更换指导老师,并向广州藤华申请中止服务和办理退款手续,但无果而终。

证明广州藤华没有为邓小平提供相应的服务,构成违约。

此外,邓小平还提供了与案外广州君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转账证明、签证文件、录取通知书等证据,证明通过其他公司顺利完成留学申请。

为此,要求广州藤华返还邓小平留学咨询费35000元。

据广州藤华公司简介,广州藤华又是立思辰留学360的广州子公司。

因为不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要求学生退还留学咨询费,不知道社长邱丽重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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