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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常春藤儿童用品公司近两年因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被罚款40多万元。

2024-02-13 15:38:06来源:西游留学网作者:阿锦 阅读量:9250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

上海常春藤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作为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合格产品,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上海常春藤儿童用品公司近两年因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被罚款40多万元。

童装检查不合格将受到处罚

2021年8月6日,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生产的短袖连衣裙( AE2501210 )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出具了检验报告。 检测依据为GB 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B类; FZ/T 81004-2012 《连衣裙、裙套》等; 经检验,标识与实物相符项目不符合上述判定依据和相关规定,综合判定不合格。

当事人对上述检查结果没有异议。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涉案短袖连衣裙共生产4件,销售的2件全部用于抽检,另有2件库存。

上述产品商品价值金额为人民币1508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597元。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假、以次充好,不得用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价值550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构成吊销营业执照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局没收当事人罚款1809.6元、违法所得597元、不合格短袖连衣裙2件。

近年来,因类似违法多次受到处罚

据中国质量新闻网报道,上海常春藤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自2020年6月以来多次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经查,2021年9月,该公司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0.085879万元,罚款0.1640万元。

处罚事由: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

2020年11月,该公司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3.348013万元,罚款39.554136万元。

处罚事由: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

2020年6月,该公司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物品,违法所得0.25037万元,罚款0.9429万元,被责令停止销售。

处罚事由: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此外,2018年7月,该公司以“掺入、掺假、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为由,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0.18648万元,罚款2.7758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常春藤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距今已有20多年。

注册资本为266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史金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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