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招生计划,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

2024-02-28 13:08:00来源:西游留学网作者:自渡 阅读量:11449

学校全称:内蒙古农业大学,教育部代码: 10129。

学校类型:学校是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高校,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规划》重点建设高校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校级:学校已拥有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博士、硕士)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学校系统。

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招生计划,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

学校地址:校本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包头市市土右旗

组织机构:学校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校长,纪委书记和教育副校长担任副主任,成立由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生委员会”),重大问题由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本、专科生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由校纪委书记领队,成立由纪委、监察督查处有关领导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外语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为英语考生报考。

男女招生比例:所有专业没有男女学生比例要求。

健康状况要求:招收考生的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

招聘规则: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课成绩要求在100分(满分为150分)以上,并接受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口语成绩在良好以上。

报考普通理科英才基地班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课成绩要求在100分以上(满分为150分); 报考理科英才基地班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课成绩要求在60分以上(满分为150分)。

报考我校本科普通理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工业设计、车辆工程等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要求在80分以上(满分为150分); 本科要求理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民族班)、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考生数学单科成绩60分以上(满分150分)。

校企合作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报考专业的考生,学费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学校查看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范围内,可以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学校执行有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加分或减分投票的政策规定。

考生录取均采用网上远程录取方式。

对应聘者的专业安置,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

考生排序成绩相同的,对文科考生按文科数学、国语(蒙古语甲或朝鲜语,下同)、外语(蒙语和朝鲜语课考生按外语30 )民族汉考三级70%,汉语课增加蒙古语乙考生按外语30 (蒙古语乙70%,下同) 理科考生按理科、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优先录取。

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考生,按高职数学(高职蒙数学)、高职语文)、高职英语、专业课综合择优录取。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达标的,按照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专业志愿情况对不按照其他相关专业录取调剂的,予以退回处理。

艺术类按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专业科目优先录取。

浙江等地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必须符合本专业(类)选修课要求。

美术类专业: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报考本校美术类、美术工设计类专业,通过全区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美术类、美术工设计类相应批次合格最低管理分数线,按报名顺序

2 .其他省市考生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经本校批准的相关省市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联考)合格。

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采用专业志愿清方式,从文化课成绩高到低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的精神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通过了学校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和自治区统考。

测试一招:专门测试文化测试,通过文化课后,以专业成绩排队; 普通类:按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排列。

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方方具有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

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各队人员需求和体育科学科成绩优先自主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各省级招生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学历证书:颁发内蒙古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其他: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本章程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农业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招生中介”活动。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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