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奖学金委员会青年骨干教师项目解读

2023-11-04 08:28:51来源:西游留学网作者:执妄 阅读量:19100

4月29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 CSC )发布202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培训项目正式通知,知识分子网小编发布了进行原文转载和解读的办法。

知识分子网解读一、选拔人数大幅削减。

2022年计划派遣访问学者、博士后470人; 2021年为1650人。

2022年奖学金委员会青年骨干教师项目解读

比上年减少1180人,减少幅度达到71.52%。

二、参与审查的专家设置了条件。

参加评审的专家应是教授、博士生导师,且有1年以上海外交流经验,其从事的专业与申请人留学专业或相关研究领域一致或相似。

三、放宽了外语录取条件认定标准。

在正常达标成绩之外,考虑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影响,对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培训项目申请人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 具体内容如下: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 )”、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2019年1月1日)及以上达到合格标准

2 .在同一语言国家或地区留学8个月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或作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留学3个月以上,2011年1月1日以后回国,可视为外语合格。

3 .在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接受过相应语言培训,2018年秋季班(含)及以上入学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可视为外语合格。

202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培训项目选拔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培训项目选拔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计划第三条2022年计划选拔访问学者、博士后470人。

第四条访问学者西游留学网为3-12个月,博士后西游留学网为6-24个月。

第五条选拔专业领域由各校结合我校人才队伍学科建设实际需求研究确定。

第六条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第七条留学人员应当主动与出国留学机构联系。

第八条资助内容包括一次性国际旅费和资助期内的奖学金。

奖学金资助标准和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各校按1:1补助比例共同承担。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九条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第十条高校应当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者实验室骨干,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或者管理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者组织、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访问学者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年龄在45岁以下(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需要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需要2年以上工作经历。

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第十二条博士后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年龄40岁以下(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教师(包括应届毕业生)。

申请时博士毕业的时间必须在3年以内,应届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第十三条申请时应当提交拟留学公司的正式邀请函。

第十四条外语水平应当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的条件以及留学国家、留学机构的语言要求。

第四章选拔办法按照第十五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审核录用”的办法。

信访人重点选拔教育研究、科研项目或者研究课题,其海外培训计划应当与在研项目或者课题密切结合。

第十六条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成员到国外高水平大学优势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和科研合作。

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按照项目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八条项目实施院校组织对候选人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条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严格把关的3名以上专家参加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出国留学机构等进行评审的专家有教授、 博士生导师,且具有1年以上海外交流经验,所从事专业应与申请人留学专业或相关研究领域一致或相近。

项目实施院校有权对候选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认真审核申请材料,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项目实施高校应当出具有针对性的机构推荐意见(包括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价) 经校内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提交推荐人名单。

2022年的网上申请和受理申请时间为9月10-25日。

项目实施高校统一组织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 http://apply.csc.edu.cn )在线申请,按照《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第十九条项目实施院校须于9月30日前将公司推荐信、《初选名单一览表》、《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原件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专家评审意见表》扫描后统一上传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

候选人的纸质资料由各学校保留,保留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条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审查申请人资料,确定录用结果。

第二十一条合格结果将于11月底公布。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查询招聘结果,下载打印的招聘文件。

第五章第二十二条选派和管理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未按时派遣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第二十三条留学人员在办理签证、机票预约等派遣手续前,应当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确认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资料。

如果遇到问题,请按采用国家或地区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

第二十四条对留学人员实行“合同派遣、违约赔偿”管理办法。

派遣前,留学人员须根据需要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协议办理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生效的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的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 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机票预订等派遣手续。

第二十五条为留学人员办理派遣手续,项目实施单位和留学服务机构应当认真审查其留学国家、留学机构、留学期限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留学人员应当在到达留学地国家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到中国驻外留学地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 具体而言,按照驻地的国使)领)馆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留学人员在出国留学期间,应当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高校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向国内学校和驻外使(领)馆提交进修报告。

第二十八条留学人员应当协商完成既定培训计划和学校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后向学校报告留学成果,并自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登记回国信息。

第二十九条项目实施高校对我校人员负责管理主体,制定校内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出国留学管理办法,统筹考虑“选聘、派遣、管理、回国、发挥作用”各个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和流程管理,具体工作由专业机构和人员负责

(一)留学人员录用后,及时了解其思想动向,不对有问题者派遣。 督促、保证合理安排其工作,按期派遣。

)二)留学人员派遣前,应当指导、协助办理出国手续,并开展前期教育,对出国培训任务和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加强心理、精神、道德诚信教育指导。

(三)留学人员派出后,加强领导,保持定期联系,认真审核留学人员提交的培训报告,做好驻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

(四)留学人员回国后,应当进行考核,确保留学效果。

第三十条项目实施高校应当定期汇总本单位外派管理和归口情况以及获得的公派留学利益等情况,并将《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年度报表》连同典型案例等资料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第三十一条对与留学人员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者科研成果进行成文化、发表、公开,应当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由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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