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公布

2023-11-04 16:48:48来源:西游留学网作者:意迟 阅读量:15538

3月9日,大家翘首以盼的国家留学基金委( CSC )公派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通知终于出炉,知识分子网小编将CSC选拔办法、申请材料和说明原文进行转载、解读和建议。

最新| 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公布

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拔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拔工作,根据《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以下简称选拔要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计划第三条2022年选拔规模另行公布。

第四条高级研究人员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当根据拟留学公司正式邀请函上注明的西游留学网确定。

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不得超过留学期限。 一般与留学期间一致。

具体西游留学网及资助时间在录用时确定,以录用文件为准。

第五条重点支持向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派遣留学人员。

第六条留学人员主要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者个人渠道联系出国留学机构派出,也可以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派出。

第七条资助内容为一次国际旅费和资助期内的奖学金。

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留学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奖学金资助标准和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八条符合《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第九条申请人原则上应当主持或者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的重点工作。

第十条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年龄在55岁以下( 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是国内行政机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应当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

其中,教育科研人员重点支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生导师,“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育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以上教育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获得部级以上教育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人员。

第十一条访问学者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年龄在50岁以下( 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必须是国内行政机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必须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硕士毕业后需要2年以上工作经验。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要求。

第十二条博士后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年龄在40岁以下(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必须是国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科研人员,申请时应当在博士毕业时间三年以内。 或者,进入或进入国内高校、科研机构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博士学位的),在申请时应当接受单位推荐,确保在派遣前取得博士学位。

第十三条申请时应当提交拟留学公司的正式邀请函。

第十四条外语水平应当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的条件以及留学国家、留学机构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达不到派遣要求的,由所在单位重点推荐的,也可以申请,但必须在往年的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上提交能够反映外语水平的考试证书。

此类人员经考核合格的,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言培训,或自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符合外语条件后方可派遣。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人员。

第四章选拔办法按照第十五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十六条2022年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4月30日。

申请人应当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在线申请,并按照《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具体合作途径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材料原因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第十八条推选机关在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状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培训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后,出具有针对性的机构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的审查要求。

推选单位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后,将申请材料报送有关受理单位,由受理单位统一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推选机构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第十九条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有关单位(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受理申请材料,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第二十条受理机关应当于5月10日前将书面公文及推荐人选名单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电子资料。

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机关留存,留存期限为三年。

受理机关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用结果。

档案审核主要是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项目派遣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各项材料的具体要求等。 同时,根据提交的外方正式邀请函核定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低于留学期限的,资助期限按照个人申报期限核定。

专家审查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 1 .申请人道德品行、学术诚信、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 .申请人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3 .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4 .留学目的地国家、单位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人所需的科研条件5 .申请人所属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

第二十二条合格结果将于2022年6月下旬公布。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查询招聘结果,下载并打印招聘文件。

第五章派出和管理第二十三条推选机关对本单位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

第二十四条受聘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到2023年12月31日。

未按时派遣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原则上不接受留学国家变更、留学地点变更、留学期限变更、派遣延期的申请。

第二十五条留学人员在办理签证、机票预约等派遣手续前,应当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了解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资料。

如果遇到问题,请按采用国家或地区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

第二十六条对留学人员实行“合同派遣、违约赔偿”管理办法。

派遣前,留学人员根据需要办理需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 ); 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办理机票预订等派遣手续。 (详情请参照《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第二十七条为留学人员办理派遣手续,推选机关和留学服务机构应当认真审查其留学国家、留学机构、留学期限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留学人员到达留学目的地国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到中国驻外留学目的地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按驻外地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第二十九条留学人员在出国留学期间,应当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并定期向国内推选单位提出培训报告。

第三十条留学人员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制定的培训计划以及国内推选单位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后向推选单位报告留学成果,并自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录入回国信息。

第三十一条推选机关应当制定本机关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个环节,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流程管理。

1 .留学人员录用后,及时了解其思想动向,不对有问题者派遣; 督促、保证合理安排其工作,按期派遣。

2 .留学人员上岗前,要开展预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加强心理、精神、道德和诚信等方面的教育引导; 对留学人员出国培训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留学效果; 指导、协助办理出境手续。

3 .留学人员派遣后,保持定期联系,加强指导,做好驻外管理和按时回国工作。

4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进行考核,确保留学效果。

第三十二条推选单位应当定期汇总本单位外派人员在国外的管理和归口情况,以及取得的公派留学利益等情况。

第三十三条对与留学人员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者科研成果进行成文化、发表、公开,应当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由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留学人员在《选派简章》和不符合本选拔办法要求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公序良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等情况下,在选拔任用阶段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履行期间查证属实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有权对当事人采取申请返还、取消资格、中止资助、违约追偿等措施。

第三十五条本法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负责解释。

知识分子网络解读与建议1、2022年通知精神与2021年相比,存在以下差异。 1 .选拔人数。

今年没有明确公示,只是另外发表了。

2021年,这个项目的总人数是2700人。

2 .留学资格保持时间。

到2023年12月31日为止。

未按时派遣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 .今年选拔办法中删除部分:重点选拔国家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

4 .资料审核环节。

国家留学基金委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项目选拔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各项材料的具体要求等,同时根据提交的外方正式邀请函核定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低于留学期限

专家评审环节提高了申请人的学术诚信。

5 )新增附则)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不符合本选拔办法要求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反公序良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的, 在选拔任用阶段和履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期间核实属实的,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对当事人采取申请返还、取消资格、中止资助、违约追偿等措施。

明确了本法中的日期和时间都是北京时间。

本办法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建议1 .邀请函是申请的必要条件,外语水平固然重要,但申请时达不到派遣要求者,经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

2 .鉴于美国目前的签证政策,建议涉及敏感学校或敏感专业背景的申请人尽量避免在拒签后办理改派等手续。

3 .目前项目申报距离1月还有富余,建议申请者抓紧时间,不要错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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