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提醒出口企业警惕贸易欺诈。

2024-07-15 05:58:23来源:西游留学网作者:阿清 阅读量:9523

近年来,乌干达不法商人对我国出口企业的贸易诈骗案件频发,货物被骗、滞留在肯尼亚蒙巴萨港,造成高额滞港费,企业损失惨重。

据了解,该类案件的诈骗手法有很强的相似性,可归纳如下。

商务部提醒出口企业警惕贸易欺诈。

一.冒用乌干达或国外知名企业(或其子公司)名义在乌干达境内注册中介公司,利用其知名度和信息资料进行诈骗,伪造文件、签名、员工身份,签订虚假合同。

二、以高风险支付方式交易。

利用我出口企业对新市场缺乏了解、急于扩大贸易量的心理,要求以赊销等卖方风险较大的支付方式进行交易,提货后会被拒付或失去联系。

鉴此,建议国内相关企业与乌干达客户交易时提高警惕,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避免采用上述高风险支付方式进行交易,尽量通过信用证方式支付来降低风险。 第二,慎重选择客户,慎重识别外方信息,多渠道掌握对方信用状况。 这包括通过电话联系公司总部确认分公司和订单的真实性信息。 第三,事件发生后,及时采取适当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减少损失,并向主管部门和使馆商务部反映情况。

现将典型案例介绍如下,以供参考。

情况1 ) A公司通过SAT中介公司得知南非AGCA公司要求购买烧碱的信息,然后签订了53万美元商品价格的合同,约定支付方法为OA30天。

货物到达蒙巴萨港后,C公司多次催促买方联系k付款,但遭到拒绝。

此后,28个集装箱中有19个陆续运往乌干达,9个集装箱滞留蒙巴萨港未提交,产生了巨额滞港费。

随后,向AGCA公司确认,乌干达没有开设工厂,公司没有上述名字的工作人员。

据悉,SAT是一家乌干达不法商人借国外知名公司之名在乌干达境内注册的公司,该不法商人在乌境内注册了10多家类似公司,旨在为实施商业欺诈提供便利。

情况2:b为国内进出口贸易公司,通过贸易中介公司CAL与乌干达UFM公司签订了价值13.6万美元的原料销售合同。

货物到达肯尼亚蒙巴萨港后,这家中介公司要求b公司修改提单银行账户信息。

这一异常行动引起了b公司的警惕,紧急与商家取得了联系。

经过询问,合同中的买方UFM公司没有与b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由此确认这是一种商业欺诈。

案例三:国内C公司在国际展会上通过贸易中介公司LTC、UCI分别与两家乌干达企业的UFM和AE签订了总额50万美元的糖精钠销售合同。

在货物装箱发货之前,出于慎重考虑,c公司要求中国驻乌干达大使馆商业处调查中介公司的情况。

经过现场走访,商家找不到上述两家公司,在联系过程中,对方频繁更换地址,回避核查。

最后,客户与合同中的买方UFM公司取得联系,被对方主管人员识别,合同被伪造。

案例4:d公司据乌干达公司BL称,与该公司客户MIL公司签订了商品价值13.4万美元的全精炼石蜡合同,支付方式为OA60天。

两个月后,MIL公司负责人David致电d公司,表示从未签署购买合同,一些不法分子盗用公司名义进行贸易诈骗。

据David称,货物进入乌干达和肯尼亚边境时,乌干达海关发现了该货物低价逃税通关的问题,并发现了其他非法线索。

乌干达海关马上与MIL公司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自己的信用,打电话给d公司说明了真相。

在这个案件中,签署的所有文件都是乌干达非法商人伪造的。

情况5:e公司与自称非洲THEL公司的客户签订了出口合同。

在执行该合同时发现对该业务存在疑问,最终请THEL公司联系我们,验证以前的联系方式及其签署的文件。

该公司表示从未与e公司打交道,在乌干达也没有分支机构,并确认所有文件上的签名都是伪造的。 这项业务涉嫌贸易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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